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打造教学改革的风向标,根据《校政教〔2024〕25号294俄罗斯专享会关于举办第四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暨第二届课程思政教学比赛的通知》,294俄罗斯专享会决定举办294俄罗斯专享会第四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暨第二届课程思政教学比赛院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目标
紧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主题,深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有效助力“四新”建设;充分发挥大赛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精心打造学校教师教学创新与交流的标杆。充分发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系、教研室、教学团队等基层教学组织作用,推动广大教师承担起课程思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参赛对象、赛道
(一)参赛对象
1.信息学院全体在职专任教师;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潜心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3.主讲教师近五年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 2 轮及以上;
4.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均可,鼓励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 1 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 3 名团队教师。
(二)赛道分组
大赛按照“四新”建设、基础课程、课程思政、产教融合等领域设 5 个大组,按参赛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分组,每组下设正高、副高、中级及以下 3 个小组,共计 15 个小组(如下)。
第一组为新工科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第二组为新农科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第三组为新文科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第四组为基础课程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第五组为课程思政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产教融合赛道: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 3 名团队成员(至少包含 1 名从行业企业聘请的兼职教师,且深度参与教育教学时间 2 年及以上)。参加第 1-5 组的主讲教师及课程不能再次或重复参赛。
三、竞赛流程
院级竞赛分为初赛、复赛两部分。
(一)第一阶段:院级初赛
以系(教研室)为单位开展,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均应参加。各系(教研室)应以此次大赛为契机,广泛组织教师对课程进行深度思考,提交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成果报告、产教融合创新成果报告),并作为系(教研室)教学档案备查。各系(教研室)结合平时教师互相听课情况,择优推荐教师(或教师团队)参加院级复赛;参赛教师团队建议以课程组为单位组建,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
(二)第二阶段:院级复赛
院级复赛需要参赛教师提交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成果报告、产教融合创新成果报告)、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及相关材料。其中教学创新成果报告要求见附件1;实录视频为参赛课程中两个 1 学时的完整教学实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配套相关材料包括参赛课程的教学大纲、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内容对应的教案和课件,其中教学大纲主要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时学分、学生对象、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安排、课程评价等。
评分标准:总成绩=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40%+课堂教学实录×60%。
四、名额分配及要求
学院初赛保证全员参与,各系(室)积极组织教师参赛和评选,并推荐不少于4组参加复赛,推荐名额及要求如下。
1.课程思政组至少 1 组;
2.产教融合组至少 1 组;
3.一流专业必须推荐 1 组;
4. 正高组择优推荐;
5. 优秀成果报告1篇。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根据评审按总成绩排名设置奖项,设个人(团队)奖与优秀组织奖。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1.个人(团队)奖。按照参加学院复赛教师的专家评委评分高低排序,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比例分别约为最终参加学院复赛人数的10%、20%、30%、40%。
2. 优秀成果报告奖。根据各系推荐及学院评审,名额为1项。
3. 优秀组织奖。对大赛开展过程中,教师参与度高、成绩突出、影响效果明显的系(室),授予“优秀组织奖”,获奖名额为1个。
六、其他事项
(一)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是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主办的国家级赛事,实行校赛、省赛、国赛三级赛制。各系(室)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加强对参赛教师指导,积极做好竞赛的相关工作。
(二)参赛教师应保证教学创新设计相关材料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教师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院初赛于5月26日前完成,各系(教研室)汇总推荐复赛名单及相关材料至教学办公室张妙飞;
(四)参加学院复赛的老师于6月16日前提交作品至教学办公室。
(五)其他未尽事宜见学校通知《校政教〔2024〕25号294俄罗斯专享会关于举办第四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暨第二届课程思政教学比赛的通知》。
校政教〔2024〕25号294俄罗斯专享会关于举办第四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暨第二届课程思政教学比赛的通知.rar
终审人:吴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