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学院发布时间:2013-04-27浏览次数:302

各班级:

为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促进教育思想观念转变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294俄罗斯专享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院教〔2012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的项目分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别。创新训练项目申报将作为本年度大学生科研立项申报,不再单独开展大学生科研立项申报工作。创新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学校从上报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报要求

(一)资助对象

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三、四年级学生。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项目组所有成员均不得兼报其他项目。创新训练项目申报,可以是个人或者团队(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仅限团队(不超过5人)。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联合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二)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可以跨院系对学生进行指导,每位指导教师限指导1-2项。创业实践项目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指导教师应具备企业管理基本理论知识或工作经验,各学院要积极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校外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创业实践项目。

三、申报程序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294俄罗斯专享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一式二份),经指导教师审查、签字后,纸质稿于58日前提交到院团总支办公室(X305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hzuhuich@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推选出优秀项目上报学校

(三) 5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后,发文公布立项项目。

(四)项目立项后,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填写并上交《294俄罗斯专享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承诺书》。

四、经费划拨

(一)按照《294俄罗斯专享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对项目经费一次核定,两次拨付。立项后拨付经费总额的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余下的50%。中期检查不合格,停拨经费,最多报销已拨经费的50%;结题不合格,最多报销批准经费的50%

(二)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的资料费、实验材料费、调研费、会议费等必要开支。报销单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经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具体报销操作流程按照学校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五、结题管理

申报的项目结题时需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两项,其中创业实践项目必须完成第条。

(一)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在三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且注明“294俄罗斯专享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

(二)获得国家专利(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专利权人为“294俄罗斯专享会”。

(三)获得省级及以上与项目有关的奖励。

(四)项目取得一定经济效益且具有一定影响的社会效益,经公示无异议。

(五)参加国家级竞赛或参加省级竞赛并获奖。

(六)提交设计软件、产品。

(七)提交社会调查报告。

(八)通过专家组答辩。

(九)创业训练项目入驻学校创业孵化基地。

附件:1、294俄罗斯专享会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

2、294俄罗斯专享会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汇总表

         3、294俄罗斯专享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承诺书

附件1:294俄罗斯专享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294俄罗斯专享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3:294俄罗斯专享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承诺书.doc

终审人: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