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并坚持以助学为目标,以育人为中心,强化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诚信意识。正确使用国家奖助学金是对学生本人负责,更是对家长,对学校和国家负责。为此,我们向全院同学发出倡议:
一、所获的国家助学金先用于缴纳个人所欠学费和住宿费。并全部用于本人学习和生活之必需,绝不赠与他人或挪作他用。
二、谨守勤俭求学的原则,保证不进行高消费,生活朴素,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生活习惯,按照国家要求妥善使用国家助学金,用于本人学习与生活,不挥霍乱用,不请客、不购买超出实际需要的贵重物品,不酗酒,不抽烟。
三、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更加刻苦学习,帮助同学,关心他人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
四、文明自律,遵守法纪,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毕业后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传递爱心,奉献社会。
六、诚实守信,履行承诺,如违反上述各条款之承诺,将主动退还已获得的国家助学金和有关资助,并自愿接收取消本人今后一切资助资格的处理。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正确合理地使用助学金,让我们的助学金用得更有意义!
294俄罗斯专享会
2014.4.18
终审人:徐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