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前留校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4-12-31浏览次数:176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春节前学生留校管理和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离校安排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2015年1月10日-1月16日为考试周,1月17日-2月27日为寒假,各班级要妥善安排好学生考试和离校的有关事项,积极教育引导学生尽早购票返乡。

辅导员、班主任在学生离校前务必要告知学生:离校前关闭室内电源,整理好宿舍内务,关好门窗,并且务必将自己的贵重物品(电脑、手机、数码产品、相关证件等)随身带走。若不带走,造成遗失的,由个人承担责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返校,2月28日、3月1日报到注册,3月2日正式上课。

二、春节前留校时间安排

春节前可申请留校的时间段为2015年1月17日-31日,1月31日前务必离校。

三、留校申请条件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办理留校申请。

1、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小学期制”学习、各类实习培训、竞赛集训以及其他科研、文体活动者。

2、2015届本科毕业生中准备毕业论文(设计),需要留校看书者。

3、2015届专科毕业生中拟参加自考或专升本考试,需要留校看书复习者。

4、参加寒假兼职(须持用人单位证明)。

5、其他因特殊情况确需留校者。

四、留校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即日起至1月8日前,申请留校的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在“综合服务”中的“寒暑假留校申请”中进行申请。

2、辅导员(班主任)审核。辅导员(班主任)在1月10日前登录学工系统对本班申请春节前留校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应注明原因并及时告知学生本人。

3、学院审核。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在1月12日前对本院春节前留校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学工系统中确认审核结果。

4、学校审核。学生处在学工系统中对各学院上报结果进行审核。审批后的汇总信息分发给相关学院、保卫处和后勤服务集团。

5、各班级组织获准留校学生填写《春节前留校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1,以班级为单位报送信息楼306室),开展留校安全教育。

6、后勤服务集团根据留校人数安排食宿。

五、有关要求

1.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处等部门的安排,自觉维护校园秩序。对于不服从管理或留校住宿期间发生违纪行为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班级要加强信息沟通,落实安全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相关学院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同时向保卫处、学生处报告。

3.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原则,留校学生管理实行包保责任制。辅导员、班主任要切实负起责任,经常深入学生公寓了解情况,做好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附件:春节前留校学生安全承诺书.doc

                                                      294俄罗斯专享会党总支

                                                             2014年12月31日

终审人:王诗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