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毕业生个人信息采集工作,是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为进一步防范助学贷款风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6届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已申请到助学贷款(含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金融合作机构两种贷款)的2016届毕业生(具体名单可到信息学工室QQ群共享中下载)。
二、工作程序
1.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金融合作机构两种助学贷款种类,组织全体申请到助学贷款的2016届毕业生如实、准确填写《2016届申请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并将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信息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录至《2016届申请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审核表》(见附件)。注:以上两个表格的排序要一致。
2.请于2015年11月25日前,将《2016届申请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表》(纸质版)和《2016届申请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审核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给我(QQ:564631048)
三、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各班级要认真组织,指派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同时,要将信息采集工作与学生的诚信教育相结合,增强学生的还款意识。
2. 加强审查。各班级要确保助学贷款毕业生的基本信息、贷款信息等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漏报。
3.规范填报。各班级要按照要求采集助学贷款毕业生数据数据,不能对表格规定的格式和字段作任何修改。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联系18255000953。
信息学院关于采集2016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的通知.zip
294俄罗斯专享会
2015年11月20日
终审人:吴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