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各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上报2016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学函〔2016〕1号)和《关于开展2016届省级和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政学工〔201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16届毕业生省、校两级品学兼优毕业生(以下简称“双优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事项
(一)评优种类
1、省级“双优生”
2、校级“双优生”
(二)评选比例
省级“双优生”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3%评选,校级“双优生”按应届毕业生总数的8%评选。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2016届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指标分配表
评优种类 | 班级名称 | 名额指标 |
省级“双优生” | 计科12 | 2 |
网工12 | 5 | |
物联网12 | 2 | |
校级“双优生” | 计科12 | 6 |
网工12 | 12 | |
物联网12 | 6 |
(三)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优良;无受任何处分记录;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等表彰一次及以上。
(2)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其中,参评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获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级奖学金(不含单项奖))三次及以上。参评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获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三次及以上。
(3)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评选程序
各班成立由班主任、团支部、班委会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小组,对照条件初评,提出省、校双优生人选并在班级征求意见,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评优工作政策性很强,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2、精心组织。此次评选时间紧、任务重,各班级要依照本通知要求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双优生评选材料于2月26日前送交信息楼306吴豹老师,并完成学工系统相应流程。
3、规范程序。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4、加强教育引导。各班级要把评优工作与学风校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评优,在学生中树立典型,引导学生争先创优、全面发展;要加强对获奖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促使其真正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获奖学生在毕业离校前若违反校纪校规,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6年1月12日
终审人:吴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