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关于开展2016届省级和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工办发布时间:2016-01-12浏览次数:45

2012级各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上报2016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学函〔2016〕1号)和《关于开展2016届省级和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政学工〔201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16届毕业生省、校两级品学兼优毕业生(以下简称“双优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事项

(一)评优种类

1、省级“双优生”

2、校级“双优生”

(二)评选比例

省级“双优生”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3%评选校级“双优生”按应届毕业生总数的8%评选。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2016届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指标分配表

评优种类

班级名称

名额指标

省级“双优生”

计科12

2

网工12

5

物联网12

2

校级“双优生”

计科12

6

网工12

12

物联网12

6

(三)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优良;无受任何处分记录;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等表彰一次及以上。

(2)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其中,参评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获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级奖学金(不含单项奖))三次及以上。参评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获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三次及以上。

(3)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评选程序

  各班成立由班主任、团支部、班委会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小组,对照条件初评,提出省、校双优生人选并在班级征求意见,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评优工作政策性很强,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2、精心组织。此次评选时间紧、任务重,各班级要依照本通知要求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双优生评选材料于226日前送交信息楼306吴豹老师,并完成学工系统相应流程。

3、规范程序。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4、加强教育引导。各班级要把评优工作与学风校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评优,在学生中树立典型,引导学生争先创优、全面发展;要加强对获奖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促使其真正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获奖学生在毕业离校前若违反校纪校规,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6年1月12


终审人:吴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