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寻访活动的通知

作者:院团总支宣传部发布时间:2016-10-08浏览次数:322

各团支部:

为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做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的重要要求。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将共同主办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

二、活动时间

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

三、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

四、寻访对象及奖励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五、报名条件

(一)我校在读学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三)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四)在活动报名截止前,本人事迹在本校的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五)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六、活动安排

(一)自主报名及展示阶段

1.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11月15日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均可登录活动官方网站(http://star.xiaomei.cc/)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

2.报名方法:

第一步: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登录“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提交完成后即为网络报名成功。同时也可以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信公众账号(“self-star”),在公众号主页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

第二步: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11月15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和以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为主题的宣言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第三步: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强之星”,进入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哈尔滨工程大学**(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6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宣言是****!请为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点赞!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

第四步: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交学院团总支,作为参加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

(二)院校推荐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1.学院汇总阶段: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1日

请符合条件同学于2016年11月11日之前将将报名表(活动专题网站下载)、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配图)及相关宣传材料(微信、微博截图等)发送至宣传部刘畅同学(1095027585@qq.com),具体事宜咨询吴豹老师18255000953。

2.学院审核时间:2016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

院团总支将登录活动官方网站,从进行展示的同学中,重点审核以下三个内容:第一,本院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是否真实;第二,是否通过新媒体(新浪微博、腾讯微信等平台)传播个人事迹;第三,拟推荐同学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30个微信点赞。

3.校内评选推荐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12月1日

校团委将在符合以上三条审核条件的同学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通过新浪微博的校团委官方账号在#自强之星#话题下进行名单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评论。

(三)省级推荐阶段(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

2016年12月6日开始,省级团委在收到各高校推荐材料后,进行综合评议,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寻访产生一批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择优推介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各省级组委会根据名额,于12月26日前正式向全国组委会提交“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推介人选。

(四)全国寻访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时间:2017年1月上旬-2月下旬

1.全国组委会将通过“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平台发起对各省级团委推荐的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投票,投票成绩将占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选最终成绩的30%。

2.全国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审会,评审会成绩将占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选最终成绩的70%。

3.全国组委会将根据网络投票成绩和组委会评审成绩,在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最终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并通过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平台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通过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中国青年报》、团中央学校部微信平台、全国学联微信平台进行最终公布。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举行颁奖仪式。

七、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团支部要积极动员本院学生积极参与,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推动开展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团支部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活动各个阶段的宣传,团总支将同时开展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交流会等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

(三)创新机制,打造品牌。各团总支要进一步创新机制,挖掘内涵,通过寻访活动为当代青年学生树立身边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鼓励广大学生一起来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做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

294俄罗斯专享会团总支

2016年10月6日

终审人:吴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