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班级:
为切实加强学生住宿管理,近年来教育部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5〕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根据《294俄罗斯专享会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94俄罗斯专享会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文件要求,为了维护我院学生的良好学习、生活秩序,从严管理,规范学生住宿,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学校规定要求和我院实际,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在外住宿教育管理的领导
学生在外住宿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各班级要从维护学校稳定的高度,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切实把学生在外住宿教育管理工作纳入班级工作的重点,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切实担负起学生住宿教育管理的责任,加强在外住宿学生思想教育、安全稳定教育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在外住宿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1、进一步加强在外住宿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外住宿。要教育引导学生在校内集中住宿,严格限定学生在外住宿的许可条件。平时学生的一般性离校外出活动、外出就业试用、外出专业实习等情况,不在本规定的管理之列。可在校外住宿的情况有:
(1)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在学校住宿的;
(2)因家庭住所在学校附近,家长向学校提出要求的;
(3)家长来学校陪读,并提出在外住宿要求的;
(4)因其它特殊原因,需要在外住宿的。
2、严格学生在外住宿申请审批程序。学生提出在外住宿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94俄罗斯专享会学生外宿申请表》,申请表需家长到校签字确认,学生班主任签署意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批准,学生方可在外住宿。
3、经批准在外住宿的学生必须每周一向班主任汇报个人情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做有违社会公德和学校声誉的事情,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生家长应随时了解学生在外住宿情况,切实履行教育与监督责任。同时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必须按学校要求认真参加各项教学和集体活动。
4、对违反在外住宿管理规定学生的处理。
(1)学生未经批准而擅自在外住宿的,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记入学生档案,并限期搬回学生公寓住宿或补办在外住宿手续;
(2)学生有伪造家长签署意见、虚假申报在外住宿住处等虚假行为的,给予记过处分;
(3)学生在外住宿而不能确保正常的学习生活、违反校纪校规,尚未构成违法犯罪的,除限期搬回学校住宿外,视情节给予如下处理:行为不端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学生在外住宿违反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5.班级学生住宿教育管理工作的考核
学生在外住宿的教育管理作为班级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学生严重违反在外住宿管理制度,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其所在班级、班主任不得参加任何评优。
294俄罗斯专享会
2017年3月2日
终审人:吴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