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院宣传部发布时间:2017-05-26浏览次数:351

信息学院全体学生: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普及,充分反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追求,中宣部宣教局、中央网信办网络新闻信息传播局、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联合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我院将召集广大微电影爱好者创作并报送主题微电影。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剧本
    1.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反映积极向上向善的正能量。文体题材不限。
    2.参评剧本必须是原创作品,未在任何媒体和刊物发表。可根据小说、故事、新闻等改编,改编作品需先与原作者达成共识,并提供书面证明。
    3.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征集主题微电影
    1.微电影作品
      微电影作品按照时长分为5分钟、15分钟、30分钟三个类别。
    (1)作品内容范围
    剧情微电影(微视频)、纪实微电影、动漫微电影,专题片和纪录片等多种题材。
    (2)作品格式要求
    视频格式:MP4格式,画面质量要求为1080P。
    音频标准:电平小于等于-6dB,瞬间不超过0dB。
    字幕标准:有完整的唱词,且中文唱词须为简体字;唱词位置不得超出画面之外;需制作完整的片头和片尾;不可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2. 单项
    分为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摄影、最佳男演员、最佳女演员五个类别。
三、提交时间
  申报参评的剧本作品须于2017年6月25日前提交,时间以作品寄出邮戳为准。
  申报参评的微电影作品须于2017年8月25日前提交,时间以作品寄出邮戳为准。

四、报送方式
   参赛人员下载并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向院宣传部发送填写好的电子版《参评作品登记表》(邮箱:643128454@qq.com),同时提交纸质版《参评作品登记表》、作品(U盘形式)及其它有关材料。
   联系电话:朱璇 18855094937
五、注意事项

   任何参赛人员不得盗用他人版权参加征集展示活动。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1:报名细则.docx

附件2:授权书.docx

附件3:参赛作品登记表(单项类).doc

附件3:参赛作品登记表(剧本类).doc

附件3:参赛作品登记表(作品类).doc


终审人:吴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