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工作,确保各类教学管理活动能够有效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与教学目标的达成,确保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的有效达成,现就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与质量管理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 加强管理队伍建设与培养
各系(教研室)成立由5人组成的教学管理小组,组长由系(教研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教学科研水平相对较高、治学态度严谨、工作认真负责的骨干教师担任。
组长在与副组长充分商量的基础上履行以下职责:
聘请小组成员、确定成员分工与工作职责、定期组织对小组成员工作的考核,确保教学过程与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根据所在系(教研室)的教学实际,以及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制订小组工作计划并组织计划的具体实施;
保证小组各项工作符合学校及学院的要求,以及各项工作的及时、有序与规范,各种原始记录及材料的严谨、有效、完整与高质量;
其他教学管理的相关工作。
2. 规范检查意见反馈与落实
每一次教学质量监控与检查活动都要形成具体明确的意见和结论,并及时反馈到相关教学单位及教师个人,具体要求如下:
每一次教学过程与质量管理活动均应该向教学办公室提交意见与结论,并由活动负责人具体负责意见与结论的提交;
教学办公室会同活动负责人向相关教学单位或个人反馈意见与结论;
相关教学单位或个人要针对反馈意见与结论制定可执行的整改措施,提出具体的结果要求,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督促与指导,确保意见与结论中提出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改进;
整改结束后,要及时将整改结果反馈到教学办公室和活动负责人处;
整改过程中所有活动的原始支撑材料要同时提交给教学办公室,教学办公室要根据教学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归档。
3. 提升教研活动内涵与实效,
增加教研活动的时间。各系(教研室)应该根据提升教学质量的实际需要,及时、足量并有针对性地安排教研活动,不仅仅限于周三下午;
丰富教研活动的内容与形式。根据各教学单位的教研活动计划,以问题为导向,围绕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开展教研活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小范围的课程组、课程群及课程建设研讨。
保证教研活动的规范性。各类教研活动材料要规范,包括教研活动计划、会议记录、形成的决议、等等;过程也要规范,严格依照活动计划执行,有主持人、有发言、有讨论、等等。
4. 加强教学能力培养与提升
开展专题指导。各教学单位应该围绕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如何上好一门课、如何上好一堂课、如何上好实验课、如何上好实习指导课等专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帮助与指导办法;
组织学习与研讨人才培养方案。各教学单位应该围绕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体系、课程地位与课程内容,组织专门的学习与研讨活动,让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到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大纲的严肃性,切实解决当前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内容处理不当、理解不足等问题;
加强对新进校教师和青年教师的指导。特别是近3~5年进校的教师,各系应针对基本教学能力、课件制作等方面加强指导和帮助。指导可采用多种形式,如一对一或个性化指导。
5. 规范教学活动的要求与过程
加大教学工作投入,规范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各教学单位要从到岗、考勤、考核等方面加强对教师的管理,确保教师将主要精力应用于教学。并从备课、上课、课后指导、作业、实验、考试等各个环节提出明确的要求,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与检查;
加强备课指导。各教学单位围绕提升PPT质量和提升教案质量,根据《294俄罗斯专享会教案基本要求及模板》等文件要求,进行专门的教学指导,以切实提升课件和教案的质量;
规范考核要求。各教学单位应该对近三年的考试试卷进行分析,对偏离正常成绩分布的试卷及课程进行细致分析,找出存在原因,会同相关任课教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措施提交教学办公室。
6. 加强教学管理保障与支撑
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所有教学管理发生的工作量,将纳入年底绩效考核中,一般按照每节课20-30元、每天100-300元的标准发放绩效;
保证教学管理行为的规范化。所有的教学管理活动必须有计划、有落实、有结果与反馈、有实施成效的具体支持及各种原始支撑材料;每学期结束后两周内学院督导组将对各系(教研室)教学管理活动材料进行检查。
优先支持个人发展。修改信息学院层面的相关政策,对在教学过程与质量管理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教师,在职称评审、项目申报、评优评奖以及其他涉及到个人发展的事项上,给予优先支持。
终审人:张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