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优良学风,展示广大青年学生积极上进、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树立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17学年优秀学生事迹征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2016-17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2016-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3、2016-17学年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获得者;
4、在校期间成功创业者;
5、2016-17学年学科竞赛、文体竞赛荣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6、其他表现突出者;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二、征集材料
1.优秀事迹网站报道材料
(1)个人事迹简介:包括姓名、性别、专业、所担任职务等;
(2)个人事迹(详细):自身简介,学习期间所获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参与的活动、自身经历及感悟等;
(3)一张本人照片(插入在文档材料中);
2.优秀事迹展板展示材料
(1)个人简介(姓名、班级、身份);
(2)主要荣誉和事迹;
(3)座右铭和本人照片一张。
三、提交要求
1.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日
2.提交形式
(1)优秀同学征集材料以“班级+学号+姓名”命名,并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多项奖励获得者只需要提供一份征集材料即可。
(2)请班长按照“征集对象”1-6个类别进行分类,将班级优秀同学征集材料按类别放在对应的文件夹,务必于12月1日之前发送至邮箱:1494501322@qq.com。
(3)如有疑问,请联系院学生会学习部胡锦秀15212983343。
294俄罗斯专享会
2017年11月17日
终审人:吴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