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关于开展“要爱我(12.5)”心理健康活动月的通知

作者:鲁君发布时间:2017-11-30浏览次数:840

各班级:

为深入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营造人人关注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帮助大学生树立关爱自己、关心他人、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意识,掌握心理调适方法,积极应对心理困惑,增强承受困难和挫折的能力,改善人际交往,培养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提升心理健康水平。信息学院心理气象站将于12月5日前后的一个月集中开展心理健康活动,并取其谐音,名为“要爱我”。

一、活动主题

“要爱我(12.5)”—心飞扬·心健康

二、参与对象

全院在校师生

三、活动安排

四、其他

1、请参加讲座的同学认真聆听,结合自己工作职责,撰写500字左右心得体会(电子版,文件以“班级-学号-姓名”命名,文章标题为“12.5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心得体会”,标题下备注“班级-学号-姓名-职务”),各班级心理委员负责收齐,并于12月3日之前收齐发送1273258647@qq.com心理气象站将评选出优秀心得体会30篇(寝室长)、5篇(心理委员)、10篇(文体委员)、5篇(班长),颁发获奖证书。如需盖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章,请各班级同学自行打印,心理委员收齐上交给心理气象站,统一盖章。

2、心理健康教育电影观后感,800字左右(电子版,文件以“班级-学号-姓名”命名,文章标题为“12.5心理健康教育电影观后感”,标题下备注“班级-学号-姓名”),各班级推荐5-10篇,心理委员于12月5日之前发送至1273258647@qq.com。心理气象站将根据提交作品数量,评选出60%优秀作品,设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

3、信息学院心理气象站logo征集需要提交源文件、效果图、创意说明文档(文档中注明团队成员姓名,

团队总人数不超过4人,队长姓名、班级、联系电话),所有文件打包,以“队长班级-队长姓名”命名,请各班心理委员于12月15日之前将班级参赛作品发到邮箱1716546731@qq.com。心理气象站设特等奖1名,其他奖项根据参赛作品数量设置50%,颁发获奖证书和一定物质奖励。

4.各班级在开展心理电影观后感活动时,请及时发布新闻稿(配有清晰照片),利用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广泛宣传。

294俄罗斯专享会心理气象站

2017年11月29日

终审人:吴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