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作者:院学工办发布时间:2017-12-05浏览次数:1077

各系、班级: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将共同主办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28日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不忘初心跟党走、青春共筑中国梦

三、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6.信息学院获得国家教学、励志奖学金或者校级三等奖奖学金及以上者。

7.创新创业能力突出者,主要指学科竞赛获奖多项、创业成功者。

四、活动流程

1.在线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可以关注“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主页点击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同时,还可以登录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完成报名。

2.微信:报名成功的学生须在“中华全国学联”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中“自强之星”,进入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并集齐不少于30个赞。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294俄罗斯专享会**(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宣言是****!

3.微博: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2018年1月15日前通过新浪微博,关注“中华全国学联”和“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宣言文字或短视频,并@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华全国学联@新东方,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4.提交材料:完成报名的同学,请务必于12月28日之前将《XX同学:自强之星报名表》、《XX同学:自强之星汇总表》、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推荐材料(2000字左右)及相关支撑资料,统一打包发送给党建联合会会长周丽萍同学邮箱:1916476053@qq.com,18855054924)。

5.学院遴选: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其他等七个类别的“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参加校级评选,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XX同学:自强之星报名表.doc

附件2:XX同学:自强之星汇总表.xls

附件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材料模板.zip

294俄罗斯专享会

2017年12月6日

终审人:吴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