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级各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毕业生个人信息采集工作,是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为进一步防范助学贷款风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8届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已申请到助学贷款(含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金融合作机构两种贷款)的2018届毕业生
二、工作程序
1.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金融合作机构两种助学贷款种类,组织全体申请到助学贷款的2018届毕业生如实、准确填写《2018届申请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并将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信息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录至《2018届申请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审核表》(见附件2)。
注:以上两个表格的排序要一致,可到学生处网页“下载专区”点击下载。
2.请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填写完整并经班主任审核的《2018届申请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表》纸质档和《2018届申请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审核表》电子档以班级为单位报方纯,审核表电子稿发至281657167@qq.com
三、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各班要认真组织,指派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同时,要将信息采集工作与学生的诚信教育相结合,增强学生的还款意识。
2. 加强审查。各班要确保助学贷款毕业生的基本信息、贷款信息等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漏报。尤其要确保贷款毕业生用于还款的支付宝账户和农金卡账号准确。
3.规范填报。各班要按照要求采集助学贷款毕业生数据数据,不能对表格规定的格式和字段作任何修改。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方纯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50-3510531。
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终审人:方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