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班主任、辅导员、各位同学:
为了方便各位同学办理重修相关手续、了解期初补(缓)考安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
1、开学第一周需要重修的同学提交重修申请单到各班班长(学习委员)处,班级汇总后在第一周周五下午5:00之前将纸质的重修申请单(附件一)以及电子的汇总表(附件二),提交至信息楼311办公室张志远老师处。
2、每张重修申请单(上下两联)只能填写一门课程信息,申请的学生同时需要在重修申请单上留下自己联系方式。
3、所申请的重修科目必须是之前补考未通过,且在本学期低年级开设的科目,如本学期没有对应课程则不可以申请重修。
4、各班在提交纸质和电子材料时,要按照课表上正确的课程全称(不是教材名称)填写并按照课程名进行分类。
5、自本学期开始,所有申请重修的同学需要和任课教师保持联系,完成任课教师布置得各项作业,否则期末不得参加重修考试。另半学期开始,所有申请重修的同学期末必须参加考试,不得旷考。
二、补(缓)考
1、学院在第三周之前会将教务系统中的补(缓)考名单导出,发给各班核对并签字确认,确认无误后将纸质补(缓)考确认单交还至信息楼311办公室张志远老师处。
2、补(缓)考一般在第三周或者第四周周末进行。
终审人:张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