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温卫敏发布时间:2020-05-20浏览次数:1209

各班级: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 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 2020 年国 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 4 号)和《294俄罗斯专享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 政教〔2019〕38 号)文件精神,强化实践,培养大学生敢闯的素 质和会创的本领,切实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决定组织 开展 2020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 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别。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创新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学校从校级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负责人为我校2017、 2018和2019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项目组成员包括主持人在内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院、年级和专业申报。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交叉申报,项目一旦立项,不得更改主持人(特殊情况除外)如若自行变动视为放弃。项目组成员必须全员参与研究过程并有相关记录。

(三)项目组必须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对具有相关研究课题的教师予以优先考虑,可以跨学院对学生进行指导,每位指导教师限指导1-2项,指导老师要悉心指导,全程参与,严格把关。创业实践项目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各学院要积极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校外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创业实践项目。往年未结题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能担任本年度项目指导教师。

(四)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学科赛事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优先申报。

(五)鼓励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持人(已经取得一定成果)申报。

(六)在研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

(七)2017级申请负责人需在本人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

四、申报程序

(一)院内评审。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294俄罗斯专享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提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各学院自主遴选,择优推荐。

(二)材料提交。6月5日前,各班级将电子版的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发送至邮箱3178172685@qq.com,项目申报书按“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方式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院内评审。6月10左右,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四)公示。6月15日前,学院在网站上公示评审结果,

 (五)填写项目承诺书。项目立项后,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填写并上交《294俄罗斯专享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承诺书》(附件3)。

五、经费划拨

(一)按照《294俄罗斯专享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对项目经费一次核定,两次拨付。立项后拨付经费总额的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余下的50%。

(二)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的资料费、实验材料费、调研费、会议费等必要开支。报销单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经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具体报销操作流程按照学校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六、结题管理

(一)国家级及省级创新训练项目,达到以下任意条件一条即符合结题验收标准:

   1.项目组成员在三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论文需有项目号;

   2.项目组成员在四类期刊上发表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论文需有项目号;

   3.依托本项目,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并获得受理(以获得受理号或授权号为准)。

    (二)国家级及省级创业项目,达到以下任意条件一条即符合结题验收标准:

   1.注册成立公司,同时提供创业报告、公司业务合同、业务流水等支撑材料;

   2.创业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创业竞赛奖项;

   3.入驻校内外创业孵化基地。

    (三)校级项目

按《294俄罗斯专享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学校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项目申报与推荐等工作。

   (二)大力支持,悉心指导。各系室应积极动员老师开展项目研究,实验室将向执行项目的学生免费开放,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实验设备,做到保证使用,悉心指导。

附件1294俄罗斯专享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294俄罗斯专享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3294俄罗斯专享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承诺书doc.doc

294俄罗斯专享会

2020年5月20日

终审人:江文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