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4俄罗斯专享会“竹林”校友奖助学金评选通知

作者: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1-17浏览次数:2715

“竹林”奖助学金是由我院优秀校友王竹林设立的学生奖助学基金旨在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困难,鼓励学生励志成才,激励优秀学生更加努力奋进。为做好评审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竹林助学金:

1、我院孤儿、重大残疾学生

2、学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

3、学生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死亡;

4、学生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

二)竹林奖学金: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重点考虑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具体分为以下两种奖学金:

1、“竹林”优秀学生奖学金

2、“竹林”进步学生奖学金

二、“竹林”奖助学金评选名额和奖励金额

“竹林”奖助学金自2021年起实施,根据捐赠人意愿、申报情况、评审情况,奖助学的金额名额视情况确定和调整。

三、评选时间

2021年11月17日-11月25日

四、评选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等。

热爱学校,热爱学院和所学专业,勤奋学习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课外锻炼、文体活动,乐观进取。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社会公益活动,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组织能力、应用能力、沟通能力

)“竹林助学金:

1、我院孤儿、重大残疾学生

2、学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

3、学生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死亡;

4、学生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

)“竹林奖学金:我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重点考虑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

1、“竹林”优秀学生奖学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审学年所有课程、晨跑、党校学习等无不及格现象;评审当年综合测评或者智育成绩排名班级第一,且评审当年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2、“竹林”进步学生奖学金:全日制年级(含)以上在校生,评审当年较上一年智育成绩班级排名进步10个名次及以上,评审当年度必修课程、晨跑、党校学习等不及格现象

评选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院通报批评或学校纪律处分,且在评选当年处分未解除者。

2.有破坏公物、打架斗殴、起哄闹事、酗酒等行为者。

3.上课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者。

4.晨跑不合格或作弊者。

五、评选程序

学院资助办公室统筹负责评选工作,由评审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评审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校友代表组成。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院通知发布(11月17日)。学院资助办公室发布评选通知,

 (二)个人申请(11月17-18日)。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业绩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班级推荐(11月19-21日)。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奖助学金评议小组,负责班级同学的材料真实性和条件审核,班级公示3天,并将名单以班级汇总报给学生会权益部。

(四)学院审核(11月22日)。学院评审工作委员会召开竹林奖助学金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讨论、遴选、决定最终获奖助学金学生人选。

(五)学院公示获得竹林”奖助学金学生名单并报送校友王竹林核定。

六、奖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一)获竹林”助学金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校友双方联合举办颁奖仪式,颁发奖金和奖状。

(二)学生应把竹林”奖助学金真正用在学习、生活上,不得挥霍浪费、请吃请喝,一经发现类似情况,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责令退回奖助学金。

  

 

2021年11月17日

294俄罗斯专享会

信息学院“竹林”进步奖学金申请表.docx

信息学院“竹林”优秀奖学金申请表.docx

信息学院“竹林”助学金申请表.doc 

 信息学院“竹林”奖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终审人:方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