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陶晶晶发布时间:2022-04-20浏览次数:8307

班级

按照294俄罗斯专享会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294俄罗斯专享会“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294俄罗斯专享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主办创客协会承办,为加强组织和指导,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服务等工作。

组长:赵生慧、江文贵

副组长:王芸、姚光顺

成员:各系室主任、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及班导师、校内专家

秘书:吴豹、陶晶晶

三、高教主赛道

(一)参赛项目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8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本科生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8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五、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各学院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六、日程安排

1.参赛报名。加入学院比赛QQ群:952980424,5月8日前登录、报名https://www.wjx.cn/vj/QTRYGoS.aspx。本学期开设创新创业课程班级同学必须参赛,其他班级自愿参赛。4月15日起,参赛团队确定信息之后,必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省赛、国赛资格预审报名。

2.学院选拔52117:00之前,参赛团队将项目计划书(命名格式为项目赛道+项目组别+项目名称+项目计划书”)发送到比赛QQ群收材料同学5月23日,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初选遴选20-30组作品进行二轮PPT答辩(3分钟干货)和计划书撰写指导,择优推荐参加校赛;6月18日之前,入围校赛答辩团队制作PPT和项目展示视频PPT暂定控制在8分钟,展示视频时长为1分钟,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0MB),将材料压缩打包(以项目赛道-项目组别+项目名称+PPT及视频”命名)发送至创客协会陶晶晶同学。

3.校内安排。6月15日前,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初审,并公布校赛答辩入围名单。6月30日前,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路演评审,评选校赛奖项,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安徽省总决赛。7月1日-8月初进行项目完善,备战省赛。

七、学校激励措施

1.根据入围校赛项目的数量设置奖项,各级别奖项不超过如下比例: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2.校内选拔赛学生获奖参照《294俄罗斯专享会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实施细则》(校政学工〔2019〕50号)获得相应学分。

3.对在安徽省总决赛中获得金奖、银奖的项目团队,学生团队分别奖励2万、1.5万;代表安徽省参加全国总决赛获得金奖、银奖、铜奖的项目团队,分别奖励5万、3万、2万。

4.获奖项目的指导老师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给与奖励。获得省级银奖以上的项目指导教师授予校级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5.根据二级学院在省赛中的获奖数、级别以及申报项目总数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2个左右。

6.对大赛获奖的教师和学生,各学院在教师教学和年度考核、学生综合测评以及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具体办法由学院自行制定。在学院年度教学工作目标考核中,2022年获得“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铜奖及以上加5分、省级金奖加3分。

附件:294俄罗斯专享会第八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zip

 

294俄罗斯专享会

2022年4月20 


终审人:吴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