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关于开展“竹林”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院资助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11-23浏览次数:174

“竹林”奖助学金是由我院优秀校友王竹林设立的学生奖助学基金旨在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困难,鼓励学生励志成才,激励优秀学生更加努力奋进。为做好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竹林助学金

1我院孤儿、重大残疾学生

2、学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

3、近期学生直系亲属(原则上为父母)罹患重大疾病、突然遭受重大意外伤害或者死亡的;

竹林优秀学生奖学金

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重点考虑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具体条件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21-2022学年所有课程、阳光长跑、党校学习等无不及格现象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排名均在班级第一,且评审当年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金汇奖学金。

二、“竹林”奖助学金评选名额和奖励金额

“竹林”奖助学金具体金额名额根据申报情况、评审情况确定。

三、评选时间

2022年11月23日-11月26日

四、评选基本条件与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等。

热爱学校,热爱学院和所学专业,勤奋学习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课外锻炼、文体活动,乐观进取。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社会公益活动,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组织能力、应用能力、沟通能力

(五)原则上竹林优秀学生奖学金不与“竹林”助学金同时获得。

评选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院通报批评或学校纪律处分,且在评选当年处分未解除者。

2.有破坏公物、打架斗殴、起哄闹事、酗酒等行为者。

3.上课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者。

4.阳光长跑不合格或作弊者。

五、评选程序

学院资助办公室统筹负责评选工作,由评审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评审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校友代表组成。具体程序如下:

1.学院发布通知(11月23日)。学院资助办公室发布评选通知

     2.个人申请(11月24日-2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加评选群(QQ号:660944067)

3.学院审核(11月26日)。学院评审工作委员会召开竹林奖助学金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讨论、遴选、决定最终获奖助学金学生人选。

4.学院公示获得竹林奖助学金学生名单并报送校友王竹林核定。

六、奖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1.获竹林助学金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校友双方联合举办颁奖仪式,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

2.学生应把竹林奖助学金真正用在学习、生活上,不得挥霍浪费、请吃请喝,一经发现类似情况,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责令退回奖助学金。

 

294俄罗斯专享会

2022年11月23日


终审人:江文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