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奖助学金是由我院优秀校友王竹林设立的学生奖助学基金,旨在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困难,鼓励学生励志成才,激励优秀学生更加努力奋进。为做好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竹林”助学金
1、我院孤儿、重大残疾学生;
2、学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
3、近期学生直系亲属(原则上为父母)罹患重大疾病、突然遭受重大意外伤害或者死亡的;
(二)“竹林”优秀学生奖学金
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重点考虑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具体条件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21-2022学年所有课程、阳光长跑、党校学习等无不及格现象;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排名均在班级第一,且评审当年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金汇奖学金。
二、“竹林”奖助学金评选名额和奖励金额
“竹林”奖助学金具体金额和名额根据申报情况、评审情况确定。
三、评选时间
2022年11月23日-11月26日
四、评选基本条件与要求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等。
(二)热爱学校,热爱学院和所学专业,勤奋学习。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课外锻炼、文体活动,乐观进取。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社会公益活动,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组织能力、应用能力、沟通能力。
(五)原则上“竹林”优秀学生奖学金不与“竹林”助学金同时获得。
评选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院通报批评或学校纪律处分,且在评选当年处分未解除者。
2.有破坏公物、打架斗殴、起哄闹事、酗酒等行为者。
3.上课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者。
4.阳光长跑不合格或作弊者。
五、评选程序
学院资助办公室统筹负责评选工作,由评审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评审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校友代表组成。具体程序如下:
1.学院发布通知(11月23日)。学院资助办公室发布评选通知。
2.个人申请(11月24日-2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加评选群(QQ号:660944067)。
3.学院审核(11月26日)。学院评审工作委员会召开“竹林”奖助学金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讨论、遴选、决定最终获奖助学金学生人选。
4.学院公示获得“竹林”奖助学金学生名单并报送校友王竹林核定。
六、奖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1.获“竹林”奖助学金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校友双方联合举办颁奖仪式,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
2.学生应把“竹林”奖助学金真正用在学习、生活上,不得挥霍浪费、请吃请喝,一经发现类似情况,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责令退回奖助学金。
294俄罗斯专享会
2022年11月23日
终审人:江文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