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度“两优”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16-12-05浏览次数:241

全体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我院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通过评选、表彰、宣传奋发有为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典型,为大学生树立学习榜样,在全院营造勤奋学习、顽强拼搏、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16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20132016级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团员,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

2.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4.学习态度端正,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6.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20132016级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2.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4.热爱团的岗位,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心系广大同学,密切联系同学,竭诚服务同学,在同学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传播青春正能量,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7.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16级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半年。

二、申报名额

1、在2016年度共青团基础信息统计数据中团员、团干部、团支部的数量为基数,结合年终工作考核情况,按一定比例分配表彰名额;

2、根据团中央“团统不合格,团建不评优”的硬性要求,各团支部推荐的申报对象必须在2016年度共青团基础信息统计数据2017115日前已报送团省委组织部)中未纳入信息系统或数据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对象不具备申报评选资格;

313-16各级团支部申报优团名额为班级人数的10%,优干人数为2人;

  1. 学生会及社团各部门申报优团数为部门总人数的40%,各部长、社团会长申报优干由学生会主席团评定其资格。

    注:杜绝多单位申请,只能在一个组织申请一次。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评选表彰优秀个人、集体是学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共青团组织加强团员教育和组织建设的主要形式之一。在申报过程中,应对拟申报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在学院党总支意见的领导下,做好申报工作。

    (二)学院按照相关要求20161220日前,将登记表、汇总表和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统一报送至信息学院团总支办公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并将电子稿发送至组织部余朝坤邮箱(736627404@qq.com)。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允许申报。


    注:

    1.各团支部以团支部为单位发送材料,并填写汇总表一并上交;

    2.社团各部门申请材料(包括汇总表)整理好由社团集体打包材料(填写完整汇总表)发至指定邮箱;

    3.学生会各部门申请材料(包括汇总表)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1:294俄罗斯专享会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登记表.docx

附件2:294俄罗斯专享会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汇总表.docx


294俄罗斯专享会

2016124



终审人:吴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