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

作者:赵亚飞发布时间:2022-09-18浏览次数:505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294俄罗斯专享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政学工〔2019〕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评审办法。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当年国家政策为执行依据。

一、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审学年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无不及格科目,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班级前10%,但均位于班级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申请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院审查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凡在评审中弄虚作假学生,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处分,并取消其本学年以及下一学年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

每学年开学初,符合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信息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评选表格》见附件1与《信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量化表》见附件2,所有获奖荣誉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按附件1所填写奖项顺序装订,并由学院统一审核。 

评议前班主任召开班会宣传国家奖学金评选政策,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校学生分配的名额,受理学生的申请,组织初审,并根据评选量化表进行打分,根据最终量化结果,评审小组提出本学院当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提出推荐学生名单。班级评审结果公示3天,学院在学院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各班级符合条件的学生请9月25日前进信息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QQ群:548748444

附件1:信息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评选表格.docx   

附件2:信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量化表.docx

                                        

 294俄罗斯专享会

2022年9月17日


终审人:江文贵